信件公示
標題 | 出生時間在父母結婚時間前的新生兒上戶口有關問題的咨詢 | ||
來信時間 | 2024-07-29 | 來信人 | 劉耀 |
來信內容 |
小孩出生在2024年4月份,有三甲醫院的《醫學出生證明》,因工作等原因其父母后續在縣民政局補辦了結婚證?,F準備給小孩上戶口(于男方戶籍地)。經電話咨詢當地派出所戶籍警官:要求出一份親子鑒定。根據《湖南省戶口登記管理辦法操作細則》(2023年4月26日)第十三條(一)在中國境內出生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小孩隨父或者隨母落戶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胺腔樯齼骸睉感『⒏改甘冀K未辦理結婚證的情況的小孩(屬非婚生育兒的須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本人根據上述文件認為:小孩無論在婚前或婚后出生,只要其父母辦理了結婚證且有合法的《醫學出生證明》就不能屬于非婚生育兒、就沒必要強制去作親子鑒定了。請給予解答。 |
受理回復
答復時間 | 2024-07-30 | ||
答復部門 | 邵陽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 ||
答復內容 | 劉耀網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現回復如下:出生時間在父母結婚時間前的新生兒為非婚生子,根據《湖南省戶口管理實施細則》,非婚生子隨父上戶必須提供親子鑒定。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