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標題 | 關于育兒假的問題咨詢 | ||
來信時間 | 2024-08-02 | 來信人 | 郭俊儀 |
來信內容 |
我想咨詢一下育兒假是否可以拆分?是否包含周末? |
受理回復
答復時間 | 2024-08-02 | ||
答復部門 | 株洲市人民政府 | ||
答復內容 | 郭俊儀網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現回復如下: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版)》應用解釋,育兒假中所稱的“每年”是指子女出生之日當天至下一周歲生日的前一天為一年,每年假期單獨計算,天數累計計算,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可根據育兒實際需要以天為單位享受,有兩個及以上未滿三周歲子女的,以最小年齡的子女為基準計算年份,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對有兩個及以上未滿三周歲子女夫妻的假期天數按子女數量疊加計算。在子女三周歲以內,親生父母、共同生活的繼父(母)和法定監護人夫妻(指該子女無親生父母撫養的情形)均可享受育兒假。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