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去年湖南省發出第1號、第2號總河長令,聚焦河長巡河行動和清理整治“僵尸船”,今年總河長許達哲簽署了第3號、第4號總河長令。請問新發布的兩個總河長令基于何種考慮?
答:黨的十九大將污染防治列入“三大攻堅戰”,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更突出位置。省長許達哲在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強化河湖管理和保護,推動全省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2018年是全面推行河長制、建立湖長制的關鍵年,湖南根據實際情況,以洞庭湖、湘江為重點,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結合“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和“湘江保護三年行動計劃”,加大園區污水處理力度,加強湘資沅澧源頭保護,推動重點領域、重要區域、重大問題取得突破,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第3號、第4號總河長令主要是順應群眾期盼,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聚焦“整治重點排污源,保護飲用水水源”。第3號總河長令針對洞庭湖區及湘江流域污染源超標排放的問題,開展重點排污源整治,主要是強化源頭管控,確保水質改善。第4號總河長令針對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
問:今年開展洞庭湖及湘江流域重點排污源整治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自總河長令簽發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們將在洞庭湖生態經濟區三市一區及湘江流域八市,開展工業污染、養殖污染、城鄉生活污染、交通船舶污染等重點排污源整治,全面強化源頭管控。具體包括六個方面:一是依法關閉或拆除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等敏感水域內入河排污口。二是完成洞庭湖及湘江流域24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完成63個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今年內必須竣工運行。三是完成洞庭湖及湘江流域132個城鎮黑臭水體治理,其中地級城市建成區30個、縣級城市建成區61個、鄉(鎮)建成區41個,消除黑臭現象。四是禁止在洞庭湖及湘江流域天然水域投肥養殖,依法拆除飲用水水源地的網箱養殖,全面關停禁養區內污染排放不達標的畜禽養殖場。五是完成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保持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污、不按證排污的企業依法嚴查。六是完成環洞庭湖18個船泊污染物岸上收集點建設,實現環洞庭湖三市一區范圍內的船舶垃圾上岸處置。
問:今年開展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自總河長令簽發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我們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依法遷建、關閉或拆除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的49個入河排污口;對先期完成整改的111個入河排污口開展“回頭看”,鞏固治理成效。二是完成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322個環境問題整治。三是嚴禁在全省163個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新建入河排污口,禁止開展其他影響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問:為確??偤娱L令落地見效,湖南省河長辦在體制機制建設上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湖南省河長辦采取以下措施,不斷推進河長制的實施。
一是強化聯合調度。省河長辦將聯合成員單位緊密配合,指導各地執行總河長令,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通報總河長令落實進展情況,共同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依法采取措施,必要時對阻擾整治、暴力抗法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確保按時間節點落實整治任務并取得成效。
二是充分發揮河長職責??偤娱L令要求各級總河長對重點排污源整治及轄區內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負總責,承擔組織、領導、協調、督導職責。省河長辦將動員各級河長積極履職,并對整治情況進行“一月一通報”,以“紅黑榜”的形式公布各地推進進度。
三是加強督導檢查。嚴格督導相關單位按照時間節點執行總河長令,由省政府督查室牽頭開展專項督查,整治工作納入河長制年度考核,對真抓實干成效顯著的地區予以獎勵;對履職不力、整改不實的單位和責任人,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追責。
四是加大宣傳力度。聯合省級主流媒體對整治情況進行全方位報道,加強輿論引導,推進社會協同,動員相關企業積極支持,配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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