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戰略思想和視察湖南的重要指示精神,縱深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近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湖南省扶貧開發小組和湖南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省級河長湖長設置。
《通知》明確,由省委書記杜家毫擔任第一總河長,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擔任總河長,副總河長由省委副書記烏蘭,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群和副省長隋忠誠(兼任省河長辦主任)擔任。根據我省河流跨省、跨市情況及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15名省領導分別擔任15條河湖的省級河湖長,其中省委副書記烏蘭擔任沅水干流河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群擔任湘江干流河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黃關春擔任黃蓋湖湖長,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黃蘭香擔任淥水河長,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王少峰擔任舞水河長,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蔡振紅擔任耒水河長,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胡衡華擔任瀏陽河河長,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謝建輝擔任漣水河長,省委常委、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張劍飛擔任洣水河長,副省長何報翔擔任資水干流河長,副省長隋忠誠擔任洞庭湖湖長,副省長陳飛擔任長江湖南段河長,副省長吳桂英擔任溇水河長,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許顯輝擔任酉水河長,副省長陳文浩擔任澧水干流河長,省委常委、紀委書記傅奎負責河長制湖長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通知》還明確,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每個由省領導擔任河長湖長的河湖明確一個或兩個成員單位作為河長制湖長制責任聯系部門,協助省級河長湖長工作,具體負責督促本流域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落實,組織召開省級河長湖長會議、開展河長湖長巡河,協調推進重點工作任務落實等。
此次省級河長湖長調整,是湖南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充分體現省委省政府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天藍地綠水清土凈生態強省的堅定決心,充分體現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必將進一步強化我省河湖保護,增強部門協同管理合力,切實解決水安全、水環境、水生態問題,推動河長制湖長制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