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我省河長制湖長制宣傳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工作要求,凝聚生態文明建設共識和合力,助推我省河長制湖長制全面實施。6月26日,湖南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湖南省委宣傳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河長制湖長制宣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對全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的正向引導作用,做好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及時跟蹤工作熱點、發現工作亮點、關注工作重點、聚焦工作難點,大力宣傳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微信、微博等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特別是注重運用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廣泛開展宣傳,不斷增強公眾對河湖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通知》明確,要重點宣傳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部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省政府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部署。以湘江保護與治理、洞庭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為重點,宣傳我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各地推進重點任務、落實總河長令相關舉措及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基層河長制湖長制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故事、好人物。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工作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工作合力,深入開展河長制湖長制“進黨校、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宣傳活動,做好宣傳普及工作。通過開展河長談治河、記者走基層、民間河長評選、最美河湖評選等專項活動,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河湖保護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增強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透明度。
《通知》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大河長制湖長制宣傳力度,保障宣傳經費,細化工作分工,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州)委、縣(市、區)委宣傳部應有效發揮媒體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各級河長辦要明確專人負責,不斷挖掘、總結基層的好做法、好經驗,總結工作進展和成效,及時提供新聞線索,暢通媒體采訪渠道,回復記者問詢或采訪申請,積極為媒體采訪提供便利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