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扶貧辦日前下發《關于做好邊緣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對全面核實邊緣戶參保狀態、明確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補助標準、資金來源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明確,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縣市區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原則上按照當地建檔立卡貧困戶補助標準的50%執行。所需資金從中央財政脫貧攻堅補短板綜合財力補助資金中列支。各地不得對邊緣戶個人繳費實行全額補助。
2020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收官之年,湖南省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戶中,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邊緣戶進行了全面摸底。為確保邊緣戶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通知》要求,醫療保障、扶貧部門要建立邊緣戶信息定期比對機制。扶貧部門進行名單統計后反饋給同級醫療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要全面核實邊緣戶參保狀態,并在醫保信息系統對邊緣戶進行身份標識。對未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邊緣戶,應逐一動員、引導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通知》明確,要建立完善邊緣戶參保資助工作臺賬。對于在確定為邊緣戶身份之前已經參加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并足額繳費的,按當地參保補助標準及時將補助資金補發給邊緣戶。
此外,邊緣戶醫療保障待遇和醫療費用結算服務暫按現行醫保政策執行,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文/鄧圣明 黃潯 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