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提高困難群眾的救助水平,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提高,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近日,永州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市扶貧辦下文,將該市城鄉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再次提高。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至不低于440元/月、348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不低于330元、195元,提標后城鄉低保對象分別按城鄉低保標準與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間的差額發放低保金。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提高至不低于7392元/年,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提高至不低于4800元/年,其中在農村敬老院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提高至不低于7200元/年。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分別按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十分之一執行。全護理人員護理費提高至不低于5000元/年/人,半護理人員護理費提高至不低于2500元/年/人,全自理人員護理費提高至不低于1500元/年/人,其中對在農村敬老院集中供養的全護理特困人員護理費按10000元/年/人標準發放。對于全自理的,為其購買住院醫療期間照料護理保險后,不再發放照料護理資金。
(文/王晶 李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