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從常德市人社局獲悉,為保障疫情期間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根據常德市人社局發布的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等文件規定,常德市城區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從1309元/月調整為1386元/月,每月上漲77元,從3月份開始執行。
這是自去年10月份市本級失業保險金調標后,半年內的再度調整。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必須同時具備3個條件:一是失業前單位和本人繳費1年以上且未欠費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市本級失業人員辦理申領失業保險登記時需攜帶個人身份證、社保卡原件。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4個月,以后每增加1年可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據悉,3月份調標后的失業保險金已全部發放到位,并短信通知市本級領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