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素質教育
湖南出臺“20條”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
為大力發展素質教育,深入推進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省教育廳近日印發《湖南省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20條規定》(以下簡稱“20條”)。
“20條”指出,各中小學要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行為,不得隨意調減體育與健康、藝術、勞動、科學、信息科技和綜合實踐等課程,不得超前超綱授課,要嚴格控制學生書面作業總量,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同時,學校要根據城鄉、季節不同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課間休息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午餐午休時間不得少于90分鐘。
針對體育活動,“20條”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學校要開足上好體育與健康課,小學一至二年級每周4課時,三至六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要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年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學生運動會或體育節。要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20條”還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編班行為,堅持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免試就近、超員搖號入學。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招生,堅持屬地招生,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違規招收體藝專長和小語種等學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嚴禁招收復讀生。各地各校要按規定及時準確辦理中小學生學籍注冊、學籍變動等業務,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此外,“20條”強調,進一步規范考試評價,規范學校活動管理。各地各校要嚴格控制考試次數,提高考試命題質量,不得違規組織考試,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不得以升學率給學校進行排名和下達升學指標;嚴禁為追求升學率、優秀率、合格率勸導學困生放棄考試。
(文/楊斯涵 張祝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