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建立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現予解讀。
一、制訂背景
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2013年3月,我省正式出臺《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綠心保護條例》)。2018年7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綠心保護條例》出臺以來的實施情況進行審議,形成了《關于檢查〈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2018年10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檢查《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的責任分工方案》(湘政辦函〔2018〕90號),明確要求“加快構建綠心地區生態補償機制,制定出臺具體實施辦法”。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一是指導思想。按照體制創新、協調發展、綠色發展、共建共享的思路,健全區域性全要素生態補償機制,構建長株潭綠心地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格局。二是基本原則。生態補償堅持有效保護、綠色發展,科學界定、合理補償,遠近結合、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基本原則。三是總體目標。力爭通過三年左右的時間,在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初步建成生態綠色保護、產業綠色轉型、社會綠色發展的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到2030年,基本建成與綠心地區發展相適應的多元化生態補償體系,形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格局。
(二)補償機制主要內容。一是補償區域。補償機制的適用范圍為2018年修訂的新版《綠心總規》所確定的區域范圍。二是補償內容。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態補償、水環境生態補償、其他生態用地補償、產業發展轉型補償、生態宜居鄉村建設補償、創新型市場化補償等六個方面。三是補償資金的核定。生態補償分為定額補償和定項補償兩種方式。定額補償原則上按照因素法分配,定項補償原則上按項目法分配。四是補償資金的來源。按照《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生態補償資金從六個方面籌集。五是補償資金的管理。明確長株潭三市及所轄區縣要建立健全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實施,二是強化制度建設,三是加強宣傳引導。
三、主要亮點
一是明確了“誰補償”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生態補償的主體主要為省人民政府和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鼓勵企業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積極參與,作為合法市場主體,供給或購買生態產品。省政府統一領導生態綠心地區保護工作,統籌處理生態綠心地區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長株潭三市及所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綠心地區生態補償工作的地方責任主體,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出臺實施細則和補償辦法。
二是明確了“補償誰”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用于綠心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生態修復提質和與綠心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民生保障、移民安置、鄉鎮財力補助以及對企業搬遷的適當補助。涵蓋了公益林補償,自然河流、地表水飲用水、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等水資源環境補償,林地、耕地、園地、草地、濕地、沙地等生態用地補償,工業企業退出、畜禽退養及污染處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綠色產業發展補償,鄉村環境整治、村民集中居住試點、清潔能源利用、兩型綜合示范等生態宜居鄉村建設補償。同時,鼓勵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生態補償模式,探索綠心地區與周邊社區和園區、流域下游與上游實行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產業園區共建等多種補償方式,實現生態補償方式的多元化。
三是明確了“補償范圍”的問題。《實施意見》明確,本補償機制適用于《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2010-2030)(2018年修改)》所確定的綠心區域范圍。該范圍北至長沙繞城線及瀏陽河,西至長潭高速西線,東至瀏陽鎮頭鎮,南至湘潭縣易俗河鎮,總面積約528.32平方公里,具體包括長沙市的坪塘片區、暮云片區、同升片區、跳馬片區、柏加-鎮頭片區等5個片區,湘潭市的九華片區、昭山片區、岳塘片區、湘潭高新片區、易俗河片區等5個片區,以及株洲市的天元片區、白馬壟片區、云龍片區、荷塘片區等4個片區。
四是明確了“怎么補”的問題。《實施意見》明確,生態補償分為定額補償和定項補償兩種方式。定額補償是指在確定績效考核系數基礎上,對綠心地區提供固定額度的補償資金,原則上按照因素法分配。由省發展改革委和省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年度考核系數。由省財政廳綜合考慮當年的財力情況與補償需求確定定額補償資金基數,并根據定額補償資金基數和考核系數將定額補償資金撥付給長株潭三市。定項補償是指綠心地區根據《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總體規劃(2010-2030)(2018年修改)》及相關政策要求申報的省級補助資金。按照“渠道不變、用途不變”的原則,定項補償資金從省直有關單位的現有省級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原則上按項目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