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調整自貿試驗區省級復權事項通知
自貿試驗區審批權限有了這些新變化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一批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賦權事項的通知》。湖南省自貿辦就《通知》進行了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月,由省政務局研究起草,以省人民政府名義出臺了《關于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放權賦權極簡審批的通知》及附件《賦予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目錄》,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97項。遵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壓“放”、加強“管”、加力“服”的指示要求,去年省政務局對《賦予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目錄》實施情況進行了“回頭看”,今年向長沙、岳陽、郴州自由貿易試驗片區征求了新的賦權需求和調整第一批賦權事項的意見建議,并研究起草了《關于調整一批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賦權事項的通知》及其附件《調整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省級賦權事項目錄》(共34項),其中直接下放6項、優化審批服務11項、變更下放情形5項,收回賦權和取消審批12項。
二、主要內容
在起草過程中,主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重點把握:
一是著眼“放”,把握“精準管用”的原則。堅持“按需下放”原則,本次直接下放的6個事項中,直接下放“節能審查”“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備案”等4個事項,主要基于促進投資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對“企業登記注冊”和“股權出質設立”等2個事項,主要基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由第一批賦權的“委托下放”改為“直接下放”。堅持“精準下放”原則,首次提出下放“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等9個事項的審批受理初審權,在自由貿易試驗片區設立代受理窗口,主要基于推進“區內事、區內辦”。堅持“授權明確”原則,對第一批已賦權的5個事項變更下放情形,主要基于落實國家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事項名稱變更,根據承接能力明確授權的業務情形和承接對象,有利于下放事項的承接實施。
二是突出“管”,把握“能放能收”的原則。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的賦權要求和對安全、環保領域的賦權全面排查評估的指示精神,對自由貿易試驗區涉及安全、環保等權限下放進行了“回頭看”,提出了收回賦權和取消審批事項共12項。其中,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等5個涉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類賦權事項予以收回,由省直部門審批;為防止權力“空轉”,將自由貿易試驗片區用得不多、辦件量少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許可”“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許可”等3個事項予以收回;將“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勞務派遣許可”等2個事項予以收回,調整為由屬地市縣區進行審批,有利于屬地監管;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以下資質核定”“廣告發布登記”2個事項依法予以取消,不再需要進行審批。以上收回賦權和取消審批事項,均充分征求了省直部門的意見,并征得三個自由貿易試驗片區的同意。
三是創新“用”,把握“數字轉型”的原則。推進“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是審批服務數字化轉型的必然方向。此次賦權,明確了將下放初審權的9個事項,線下在各自由貿易試驗片區設立受理窗口,線上在“湘易辦”超級服務端設立受理專區,建立受審分離工作機制。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將以“湘易辦”超級服務端推廣運用為抓手,推進賦權事項“一網通辦”,并積極探索建立“能放、能管、能收、能網辦”的賦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