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欠薪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 設立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
湖南出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的意見
近日,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湖南省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切實從源頭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
《意見》涵蓋4方面,包括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機制,進一步明確實名管理、工資專用賬戶和人工費分賬、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工程款支付擔保、工資保證金、先行墊付和清償、維權公示和監督檢查8個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問題線索核處機制,集中督辦、交辦問題線索,對在建工程項目欠薪問題線索實行一案多查,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欠薪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設立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加強應急聯動處置;建立健全綜合治理機制,包括加強組織協調、工作考核、監測預警、人員配備、督導督查和追責問責等方面。
據了解,各市州和縣市區設立的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將統籌用于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的應急支付。對用人單位一時難以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或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可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用人單位拖欠的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事后依法追償,并收取已墊付的應急周轉金本息。
在欠薪問題多發易發的工程建設領域,《意見》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落實有了更細化的操作。如在實名制管理上,明確了住建、交通、水利行業應當建立實名制管理信息平臺。在工資專用賬戶和人工費分賬制度上,明確全省人工費撥付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工程結算額的15%,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進一步出臺差異化的政策標準。對于工程款支付擔保,湖南支持有關金融機構開展工程款支付擔保業務,防止因建設單位資金不足而拖欠農民工工資。為減輕施工企業負擔,湖南鼓勵以銀行保函等方式代替現金繳納工資保證金。
(文/王為薇 曾鶴群 李俊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