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相關負責人就新修訂的《湖南省實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專門解讀,以確保涉糧涉儲新規定新內容得到有效貫徹執行。《辦法》已于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國家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進行了系統化修訂完善。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新修訂的《條例》,省政府修訂出臺《辦法》,為全省相關涉糧部門(單位)更好履行糧食流通管理職責、落實監管責任、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撐。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覃世民說,《辦法》明確要規范糧食市場秩序,保障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并明確了金融支持,將有力推進湖南糧食產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對保障糧食質量安全也提出了具體舉措。一是細化糧食流通各環節質量安全全過程管理要求,有效防控糧食流通環節存在的質量安全風險。二是針對區域性糧食污染,強化政府責任,明確臨時收儲措施,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糧。
(文/孟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