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發布通知,決定賦予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進一步推動長株潭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此次賦予三市的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主要涉及先進制造、市場準入、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包括權限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等22項事項。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對直接賦權事項,承接部門要明確權責,省直部門要交接到位。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套下放市級權限到開發區,優化賦權方式,推動更多權限全鏈條下放,激發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
通知明確,支持長株潭地區建設全國數字經濟集聚區、北斗規模應用引領區和綠心生態區,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再造審批流程,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支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級及以上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推動開發區審批服務“一個大廳集中、一個窗口對外、一枚印章審批”。深化“四即”(洽談即服務、簽約即供地、開工即配套、竣工即辦證)改革,提升區域發展動能和活力。
此外,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要率先推進省“一網通辦”系統統一受理,確保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統一受理辦結率達到90%。
通知要求,省直有關部門和賦權承接部門要細化舉措,明確監管責任和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賦權事項監管到位。支持長株潭地區建立區域協同的聯合監管機制。
(文/鄭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