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湖南省金融服務“三高四新”戰略若干政策措施》新聞發布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湖南證監局悉數到場,就10個層面的政策措施(稱為“金十條”)進行詳細解讀。
“此次‘金十條’的出臺,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金融工作和金融業發展的重視關心,為今后一段時期金融業發展指明了方向。”發布會指出,“金十條”與去年我省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加快復工復產相繼推出的“金八條”“金十二條”一脈相承,構成新形勢下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特別是“金十條”政策措施很實,將為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注入充沛“金融活水”。
緊扣金融服務“三高四新”戰略
加快推進“三高四新”戰略,需要金融做什么、如何持續發力?發布會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劉勝軍說,“金十條”緊扣金融服務“三高四新”戰略這一核心主題,提出了“一攬子”政策措施。
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金十條”旗幟鮮明提出,通過開展金融“暖春行動”“進市州入園區幫企業”等銀企對接活動,完善“一對一”主辦銀行制度,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貨幣政策工具,增加對先進裝備制造、工業互聯網、技術改造研發、軍民融合、對外貿易等領域信貸投放規模,力爭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要加快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等深度融合。“金十條”強調,引導銀行設立科技分(支)行,用好企業技術進步專項再貸款政策,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活動,建立知識產權資產評估專家庫和融資項目數據庫,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品,擴大知識產權專項風險補償規模和覆蓋范圍,力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戶數和金額逐年增長。
讓內陸地區改革開放跑出“加速度”,“金十條”圍繞中國(湖南)自貿試驗區創新金融服務“著墨甚多”。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對自貿試驗區內保稅貨物轉賣給予外匯收支結算便利。將自貿試驗區內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放寬至上年度國際收支規模不低于5000萬美元。將自貿試驗區內銀行分行級以下(不含分行)機構、高管和部分業務準入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報告,區內保險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機構設立、遷址、撤銷事項及相應職級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
目標任務清晰,凸顯政策精準性
發布會指出,“金十條”涉及的配套政策措施,既符合國家金融宏觀政策整體要求,又緊密結合湖南實際,確保政策可落地實施。
著力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金十條”督促金融機構繼續向實體經濟讓利,促進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落實國家關于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加大首貸扶持力度,保持小微企業新增首貸戶戶數和貸款規模合理增長。
強化科技創新金融扶持,“金十條”提出充實科創板上市后備資源,加強湖南股權交易所科創專板輔導孵化,加快科技型企業掛牌上市。創新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和中小科技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強化科技保險保障功能。
實施企業上市“破零倍增”計劃,“金十條”的政策措施“干貨滿滿”。組建“三高四新”企業庫,為入庫企業在輔導備案和驗收、獎勵補助等事項開辟“綠色通道”。搶抓“新三板”精選層轉板等政策機遇,加快推動優質企業上市,對通過“新三板”精選層轉板上市企業給予上市補助。制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政策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或通過并購重組、發行股份購買境外優質資產。推動湖南股權交易所新設文化創意、軍民融合等專板。
為完善城鄉金融服務體系,“金十條”專門提出推動助農取款、電子支付結算等農村金融服務點入駐村黨群服務中心。保持扶貧再貸款政策延續性,對存量扶貧再貸款可展期4次,實際使用期限最長至2025年。
為加大綠色低碳產業金融支持,“金十條”專門提出做好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綠色信貸業務績效評價,激勵金融機構為碳減排提供資金支持。積極爭取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開展綠色金融創新和氣候投融資試點。
財政金融良性互動,“加碼”專項獎補激勵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劉勝軍、省財政廳副廳長鄧斌表示,“金十條”注重財政金融良性互動,在多方面明確了相應的專項獎補激勵政策,是近年來支持力度最大的一次。
為了加快融資擔保體系建設,“金十條”制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盡職免責政策措施,強化對“三高四新”項目支持。在爭取中央降費獎補基礎上,省財政連續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5億元,對納入再擔保體系備案業務按擔保金額的0.5%給予保費補貼,并加大再擔保費補貼力度,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為了鼓勵各類資本扶持科技型企業發展,“金十條”提出建立省級風險補償機制,在長株潭省級以上園區、岳麓山大學科技城開展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在優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上,“金十條”為引導村鎮銀行增加涉農小微信貸投放,對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按不超過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省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億元,在湘贛邊區縣、已摘帽貧困縣和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園區開展省縣兩級財政信貸風險補償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等10類重點支持群體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
在引導金融資源集聚發展上,“金十條”對湖南金融中心新引進的持牌類金融機構(含區域性總部、后援中心),按新設同類機構標準給予獎勵。湖南金融中心內企業申請地方金融牌照,同等條件下優先備案且不受名額限制。
“金十條”還提出,支持開展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對獲批全國試點城市的,省財政配套安排補貼資金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