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湘江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20〕39號
長沙市、湘潭市、岳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推動湖南湘江新區(以下簡稱新區)高質量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深入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緊扣“高端制造研發轉化基地和創新創意產業集聚區、產城融合城鄉一體的新型城鎮化示范區、全國兩型社會建設引領區、長江經濟帶內陸開放高地”戰略定位,統籌構建“兩走廊、五基地”總體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經濟功能區導向,突出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突出生態優化、實體為本、產城融合、創新驅動、共享發展,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勢,努力將湘江新區建設成為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內陸地區改革開放的高地,引領全省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展現新作為,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彰顯新擔當,奮力譜寫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湖南新篇章。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規劃統領與約束。尊重科學、尊重規律、著眼長遠,高質量編制新區發展規劃,布局建設湘陰、湘潭九華新片區,共享新區政策,統籌規劃編制、統籌產業布局、統籌項目準入、統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統一考核評價。科學開展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合理確定開發范圍、開發強度和開發時序,制定分區管控要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強化全域差異化空間管控,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發揮新區在推進長株潭一體化中的龍頭帶動作用,構筑多層級、多中心、網絡化、產城融合的空間結構體系。對鐵路、高速公路、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占用耕地不能在新區范圍內實現占補平衡的,在全省范圍內優先統籌解決。
(二)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進一步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加快構建“生產集群-創新平臺-城市服務與創新服務”支撐體系,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在新區創建國家區域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實驗室、國家種業中心,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的產業研究院和產業技術聯盟。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突破一批基礎性、引領性、顛覆性和應用性重大科技成果。統籌推進新區與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加快將岳麓山大學科技城建設成為最美大學城、領先科技城、一流創業城,支持建設長沙麓谷創新谷、梅溪湖基因谷、尖山及湘潭經開區軍民融合創新產業園等科創孵化平臺,支持設立“科創飛地”拓展發展空間。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引導和鼓勵新區內企業制定創新戰略,支持企業通過并購重組、購買知識產權等方式提高創新資源整合能力,重點打造一批網絡化協同制造公共服務平臺。
(三)吸引創新要素匯聚新區。建立健全創新鼓勵政策和激勵機制,引導創新要素集聚,夯實新區可持續發展基礎。加快探索吸引國內外高端人才資源的新模式,研究制定高端人才引進專屬政策。賦予區域內科研機構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權,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的科技人才按規定在區域內兼職兼薪、按勞取酬。支持開展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建設。加強與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的戰略合作,通過建設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等產學研合作平臺引進高科技人才。加大對頂尖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支持力度,探索設立創新創業公益債權種子基金,推動“零門檻”就業創業。鼓勵新區開展非標準就業形式下勞動用工服務試點。支持新區打造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創新升級版。落實普惠性稅收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支持政策,進一步激勵企業研發創新,推動設備更新和新技術廣泛應用。
(四)強化重大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以5G、人工智能、北斗導航、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生物技術、軍民融合、新材料等領域為重點,爭取國家科技項目或工程在新區布局,支持創辦人工智能學院。支持新區設立技術孵化轉化發展基金,整合科研機構、新型創新平臺、重點創新企業等創新力量,承擔產業共性技術研發,開展“卡脖子”技術創新揭榜攻關。繼續實施“領軍企業引領”計劃,支持行業領軍企業構建高水平研發機構,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支持新區瀟湘科技要素大市場分市場(工作站)建設,進一步發揮省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的作用,探索建立全國性的技術貿易區。繼續辦好“互聯網岳麓峰會”,做好“智匯湘江·科創新區”“麓山杯大學生創業大賽”等特色科創路演品牌。啟動產業、科技、金融融合創新發展先導工程,遴選一批具有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多方位、一站式金融扶持。支持中國(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營服務、維權援助、仲裁等工作。支持條件成熟的園區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探索構建多方參與、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
(五)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以“未來技術產業化”和“現有產業未來化”為導向,以產業鏈為抓手,依托專業園區和重點企業,推動優勢制造業加速向高端化、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方向轉型升級,加快構建梯次發展的產業結構和新一輪產業競爭的先發優勢。做強工程機械、智能裝備、生物醫藥、食品精深加工、軟件信息服務等支柱產業,做大智能家電、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產業,做亮智能汽車、機器人、生命科學、人工智能、增材制造、航空航天裝備等新興產業,著力筑牢產業基礎,推動產業鏈現代化。支持新區鯤鵬生態和硬件產線建設。加快構建“一鏈一機構”的新型產業鏈發展促進機構體系、開放協同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精準有效的政策支撐體系。支持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行動,以智能化改造為主線,組織實施智能產品、智能裝備、智能工廠、智能企業、智能園區創建。探索“區塊鏈+”產業發展模式,積極創建國家車聯網先導區,深入開展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示范創建。
(六)加快發展高端現代服務業。加快建設制造業與服務業深度融合、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優先發展數字經濟,高標準規劃建設數字基礎設施,依托長沙證通電子互聯網大數據科技產業園、國防科大天河超級計算機和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著力發展工業互聯網平臺,支持圍繞數據資源整合、共享、開放和運用開展創新探索。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加快推進洋湖、湖南金融中心、梅溪湖二期、濱水新城、高鐵西城等建設,引進集聚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打造特色鮮明的中央商務區(CBD),優化提升總部經濟、會展博覽、國際交往、金融服務、生態公園等功能。支持新設、新引進及有搬遷意向的金融機構入駐湖南金融中心,支持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地方金融牌照。大力發展健康醫療、文化旅游、創新創意等體驗型、休閑型、創意型經濟,深入實施“名人、名園、名企、名品、名牌”建設工程,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
(七)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對標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和國際國內一流水平,全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新區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支持新區申報國家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和新一輪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跨境支付服務中心、外來企業投資服務中心。加快建設一批國際社區、國際醫院、國際學校、國際工廠。持續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和重要物流節點建設,支持區內加工貿易企業發展結算、保稅服務、自主營銷等業務,創新覆蓋全產業鏈的貿易方式。推進新區與沿海沿邊口岸之間的物流合作和聯動發展,深化通關一體化改革,鞏固壓縮貨物整體通關時間成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證照分離”“照后減證”等改革。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推動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向新區延伸。
(八)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搶抓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重大機遇,充分發揮新區融入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區位和產業優勢,主動參與國家擴大內陸沿邊開放,提升全面開放水平,拓展經貿合作領域,擴大人文交流。支持新區依托虞公港建設3000噸級(結構兼顧5000噸級)深水港,提升通江達海能力。支持新區依托湘潭綜合保稅區建設跨境貨物集散分撥中心。鼓勵國際組織、國際知名機構和企業優先落戶新區,優先承接國際友城和友好合作關系城市項目,優先承辦有國際影響力的會展會議、文化交流和體育賽事等活動。支持新區以工程機械、智能網聯汽車和人工智能產業為重點,拓展與德國、日本、韓國機構和企業的合作,建設國際合作園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鼓勵以中非經貿博覽會為契機推進對非投資及貿易平臺建設。支持新區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對接,加大招商引資推介力度。支持新區復制推廣自貿區改革成功經驗,加快形成國家級新區、自貿區“兩區聯動”發展新優勢。鼓勵湘江新區與其他國家級新區建立發展聯盟,合作共建園區,大力發展“飛地經濟”。
(九)建設現代化智慧生態新城。統籌推進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慧城市、智慧醫療等建設,優先布局5G網絡、大數據中心、新能源充電樁、無線傳感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構建多元化應用場景和應用生態。實施電力、燃氣、供水、防洪、排澇等基礎設施提能改造。加快構建以軌道交通為主的綠色交通體系。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強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等綠色建造方式。實施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有機更新,加快城鄉用地功能置換。健全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機制,全面實施城鄉人居環境整治,深入開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及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系統治理全域水系,加快大王山、龍王港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推動生態系統功能整體性提升。加強新區生態廊道空間建設,提升濱水空間品質。
(十)探索高品質城市治理方式。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全域規劃同城、基礎同網、功能同質、品質同檔、管理同標,系統推行智慧城市管理解決方案,提升城市管理服務現代化水平。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定位,強化城市空間秩序管理,加強用地保障和節約集約利用,用足用好城市存量空間,建立以單位面積產出為導向的土地資源配置管理制度,建設一批“億元稅收樓宇”,實現“精明增長”。進一步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按照“適度超前”和“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加快構筑功能完備、安全高效的綠色市政設施體系,增強教育、醫療、商業、文化、娛樂、休閑等功能配套,完善基本公共服務網絡,促進城市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務便捷化、人居環境生態化。進一步加強城市特色風貌塑造,注重提煉城市文化遺產基因,注重細節營造,努力打造宜居宜業、精致精美的城市品質和形象。
(十一)構筑精簡高效管理運行機制。按照經濟功能區定位,優化新區內部管理架構,實行扁平化管理,整合歸并內設機構,實行大部門制,合理配置內設機構職能。健全法治化管理機制,加快推動制訂《湖南湘江新區管理條例》,進一步理順與所在行政區域以及區域內各類園區、功能區的關系。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強化新區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自主創新權,穩步推進省級經濟管理權限下放,健全新區與省級部門直報機制,設立新區國家重大項目庫直報專戶。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新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推行“證照分離”、區域評估、告知承諾、數字化聯合圖審等改革,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創新完善新區管理機構選人用人和績效激勵機制,經批準可實施聘任制、績效考核制,允許實行兼職兼薪、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薪酬制度。
(十二)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實市縣稅收增量獎勵政策,獎勵資金由新區統籌安排用于產業項目建設和園區發展。支持新區符合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申報國家、省級有關專項資金。全省年度新增債券額度分配向新區傾斜,支持新區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入庫和安排債券發行。支持優質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在境外發債。鼓勵區域內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鼓勵新區通過天使母基金增持省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子基金,支持新區建設新興產業金融實驗基地。省財政支持新區發展每年5億元的政策延長至2021年。
三、組織保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領導、市實施、區(新區)統籌”的要求,健全落實新區協調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作用,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指導開展重大改革試點和體制機制創新,協調解決新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業務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資金安排、體制創新、試點示范、擴大開放等方面對新區給予積極支持。
(二)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新區要切實發揮主體作用,主動作為、銳意創新,完成好重大改革創新任務,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快建立健全統計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定期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報送發展建設情況和推進改革示范經驗。長沙市、湘潭市、岳陽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好日常運行和管理職責,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探索與現行體制協調、聯動、高效的管理方式,形成多渠道投入、多層次開發、多方面受益的開發建設機制,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大平臺共同使用、重大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實現新區融合發展。
附件:重點任務責任分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