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0〕6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縣域經濟是支撐湖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是打造“三個高地”、擔當“四新”使命的強力支撐,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環節。為進一步吸引聚集要素資源,全面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活力、承載能力和綜合實力,實現差異化、特色化、融合化發展,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壯大特色優勢產業。設立縣域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組織實施新一輪特色縣域經濟強縣工程,支持引導各縣域集中資源重點發展1-2個特色主導產業。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向縣域擇優傾斜,重點支持縣域開展特色產業集群建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把縣域作為打造先進制造業高地、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積極引導支持一批產業項目在縣域布局,圍繞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強化就近配套功能。進一步提升縣域產業園區發展質量,加快促進產業集聚。加大工業、農業、文旅等省級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支持力度,打造特色產業集聚、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平臺。(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二、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以糧食安全為底線,優先發展稻谷、生豬、植物油、水產品等重要農產品。推進精細農業發展,對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的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省財政給予獎補支持。深入實施“一縣一特”戰略,支持創建15個左右國家級、30個左右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支持縣域農產品加工業提質升級,鼓勵發展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分別獎補300萬元和200萬元。加快設施農業建設,對設施園藝、設施養殖等農業示范基地建設給予補助。繼續在縣域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補貼試點,按照最高不超過服務價格30%的比例因地制宜確定補貼標準。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開展水稻機拋機插秧作業等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省財政對試點縣各安排200萬元補貼資金。扶持蓄洪垸所在地縣域經濟發展,在土地流轉、產業發展、農業集約化經營等方面加大資金及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
三、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完善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和基本公共服務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政策,提高城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積極性,維護進城農民的農村權益。積極開展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縣城公益性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對其中有一定收益但難以商業化合規融資、確需舉債的縣城公益性項目,可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準公益性及經營性項目,利用專項企業債券、開發性政策性商業性金融和國家城鄉融合發展基金予以融資支持。對推進新型城鎮化和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域給予支持,采取投資補助、以獎代補、信貸支持等方式。鼓勵以縣域為單元,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建設,建立由產權所有者負責的城鄉基礎設施運營長效機制,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加強縣域水利設施建設支持力度,構筑更加牢固的水安全網。加快實施“互聯網+教育”應用基礎全覆蓋工程、城市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建設、敬老院提質改造三年行動,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
四、促進創新能力建設。開展創新型縣創建,建設30個左右創新能力突出、創新特色明顯、創新創業環境優良的縣域,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給予支持。對科技投入產出成效明顯的20個縣,省財政每年各安排2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參與省與國家“大院大所”創新合作,推動每個縣至少與一個高校(院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鼓勵縣域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優先給予政策、資金等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縣采取科技經費后補助措施,支持小微企業應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縣的省級產業園區轉型升級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五、加強開放交流合作。積極組織開展定點招商或集中專項招商,鼓勵引進培育“四上”企業,支持招大引強,對引進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企業首次落戶湖南的縣,每個項目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對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100萬美元以上的縣進行獎勵。鼓勵對招商部門、團隊內非公務員崗位實行更加靈活的激勵措施。鼓勵有條件的縣發展總部經濟。支持相對貧困地區縣域經濟發展,開展高質量發展縣域結對幫扶計劃,組織經濟強縣與欠發達縣結對幫扶,鼓勵在產業合作、勞務協作、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強合作。(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六、優化財稅分配制度。實施縣域稅收增量獎勵政策,獎勵資金由縣統籌安排用于產業項目建設和園區發展。對政策實施力度較大、效果較好的縣,省財政另行給予獎補。進一步完善省以下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辦法,加大對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支持縣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機制,推進縣級預算編制事前審核工作。對縣域經濟發展成效較好且政府債務風險管控有力的縣,加大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的傾斜力度,支持城鎮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補短板項目。(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七、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推動服務向縣域延伸。加大金融機構縣域信貸投放力度,對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達標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執行比同類金融機構正常標準低1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加強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信貸支持力度,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等全國性銀行在湘機構每年積極向上爭取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專項信貸額度,開辟綠色辦貸通道優先投貸,給予原則上不超過20年的中長期貸款并執行優惠利率;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可通過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優先安排財政性資金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促進項目的經營性現金流與貸款條件相匹配;有條件市縣可成立政策性風險補償基金或擔保公司,為借款人融資提供增信服務。持續拓寬涉農貸款抵質押物范圍。支持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立鄉村振興專板,鼓勵中小微企業掛牌并加強輔導培訓。持續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建立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機制,加快發展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逐步擴大農業大災保險、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范圍。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省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策性農業擔保機構按規定給予以獎代補、風險補助和擔保業務費補助。(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湖南證監局)
八、加強用地保障能力。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允許按程序調整、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后按新批準的規劃執行。優化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分配,切實保障重大產業項目、脫貧攻堅、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村民建房和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等合理用地需求。重點支持農產品加工、物流倉儲、產地批發市場或小微創業園、農業科技園區、休閑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省級統籌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用于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分類推進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九、強化人才引進激勵。加大科技副縣長、科技特派員、湘西特聘專家、“三區”科技人才選派支持力度,派出期間保留原工作崗位、編制、工資福利,職務職稱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推行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定向聘任,推動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向鄉村教師、醫生、農技人員傾斜。建立科研人員到鄉村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和農村基層創業帶富。支持基層運用雙向兼職、技術入股等形式柔性引才用才。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鼓勵縣域因地制宜探索“戶口關系在外地,作用發揮在縣域”的各種引才模式。(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
十、營造良好創業環境。對獲得認定的國家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示范)縣給予資金補助。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自主創業農民、返鄉創業農民工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20萬元,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給予貼息。創造便利條件吸引和鼓勵社會鄉賢回鄉創業,支持返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住宅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十一、加強縣域安全穩定。探索建立同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相適應的風險防控型縣域警務新模式。全面澄清縣域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風險底數,健全完善以風險防控任務需求為牽引的差異化警務保障新體系,對一類風險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組的警務保障給予傾斜支持,強化以大數據、公安派出所、城市快警、農村輔警、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安全生產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為重點的綜合保障。(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十二、推動消費擴容提質。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鼓勵有條件的縣給予一定比例獎補。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支持打造全省二手車交易展銷平臺。鼓勵有條件的縣對新建、改造符合一定條件、滿足居民基本便利性需求的品牌連鎖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給予一定補貼。開展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建設集客運、貨運、郵政、快遞于一體的鄉鎮運輸服務站,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項目,暢通農產品出村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繼續組織實施消費扶貧,擴大相對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消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三、打造優質企業品牌。支持上市公司對縣域優質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融資貼息、業務獎勵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提升發展能力和科技創新,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縣域給予重點支持,引導鼓勵中小企業實現專精特新發展。圍繞品牌定位、品牌推廣、品牌認證等環節,支持縣域品牌服務平臺建設。支持縣域及其企業申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5A級景區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對獲批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的企業或所在縣域、園區按規定給予獎勵。鼓勵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十四、深化擴權強縣改革。實施“市縣同權”,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實施層級且基層有實際需求的,原則上交由縣實施。推進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區),加快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序啟動縣級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在現有鄉鎮、村行政區劃調整基礎上,對縣域面積較小、經濟互補性強的相鄰縣級行政區進行合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局)
十五、加大考核激勵力度。聚焦高質量發展,堅持考少考精、考準考實,結合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工作要求,優化完善縣域經濟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辦法。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將縣域經濟發展實績作為縣市區主要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在全省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中排名靠前的縣,給予資金獎勵,并在政策、項目上予以支持。充分調動市州積極性,鼓勵市州因地制宜出臺政策措施,加強縣域經濟發展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委財經辦、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奮力譜寫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湖南新篇章的重大舉措,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工作措施,抓好政策落實,努力打造人興業旺、城鄉融合、生態文明的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