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
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
湘政發〔2019〕1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科教強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精神,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持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1.把握辦學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發展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堅持“五育”并舉。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深化改革,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突出德育實效。完善德育工作體系,認真制定德育工作實施方案,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提升智育水平。著力培養認知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強化體育鍛煉。除體育免修學生外,未達體質健康合格標準的,不得發放畢業證書。增強美育熏陶。廣泛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學會1至2項藝術技能、會唱主旋律歌曲。加強勞動教育。優化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結構,確保勞動教育課時不少于一半。
3.保障優先投入。加大對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逐年只增不減,全省義務教育投入一般不低于中部平均水平。年初預算、年中追加,以及壓減一般性支出、盤活收回存量資金后的資金安排,優先考慮教育領域特別是義務教育資金需求。
二、堅持興教必先強師,建強教師校長兩支隊伍
4.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教育作為教師培養培訓的首要內容,發揮師德先進典型的作用,引導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恪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強化師德考評,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將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嚴格查處師德失范行為。
5.加強師資培養培訓。有序擴大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招生規模,至2021年,全省每年招收培養各類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1.4萬名左右(其中省級計劃1萬名左右),義務教育教師補充以本科公費師范生為主。分層分類開展新入職教師培訓、卓越教師校長領航研修等專業化培訓,優先安排鄉村教師校長參訓,至2020年所有鄉村教師校長接受一次縣級以上培訓。
6.著力保障教師待遇。按規定對當地公務員普遍發放財政經費保障的獎勵性補貼時,同步考慮義務教育教師,定期對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情況開展督促檢查,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落實中小學教師定期體檢制度。實行建租并舉、實物分配、貨幣補貼并行的辦法,用兩到三年時間解決鄉村教師在工作學校住房難問題。按照基層優先、回原籍優先原則,逐步解決鄉村教師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嚴格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和有關津貼、補貼政策。在績效工資分配時向艱苦地區、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教師傾斜。參照貧困地區鄉村教師人才津貼政策,在全省貧困地區以外的縣市區建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制度。實施鄉村優秀青年教師培養獎勵計劃,定期開展教學素養展示和教學名師評選活動。對教育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特別是優秀鄉村教師予以表彰獎勵,加大宣傳力度。適當提高教師中、高級崗位比例。
7.完善教師編制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編制統籌分配使用的聯動機制。完善優化教師公開招聘辦法,充分發揮教育部門和學校在教師招聘中的重要作用,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非在編教師要加快入編,不得產生新的代課教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根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擬定編制分配使用計劃,并于每年8月上旬報送縣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在8月中旬前完成事前備案相關工作。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明確一定比例新進教師到農村和薄弱學校任教并規定服務年限。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在縣域內統籌編制、崗位和教師資源。推行音體美教師無校籍管理做法,實施“走教式”教學。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探索將屬于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宜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學校安保、生活服務等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
三、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建設標準化美麗校園
8.統籌規劃城鄉學校布局。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要求,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在2020年底前編制完成2035年城鄉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專項規劃要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相關內容納入本地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按照規劃預留足夠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
9.切實保障學位供給。把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列入各級政府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義務教育大班額。健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保障機制。扎實推進芙蓉學校建設,確保按時投入使用。適度擴大芙蓉學校建設范圍,支持項目縣市消除義務教育大班額。嚴格落實質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項目建設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把芙蓉學校建設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精品工程。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學校建設。單一小區人口規模達不到單獨配置中小學、幼兒園的,各級政府要精準計算學位需求,把學位建設規模、標準納入周邊可建設配套學校的小區或已建成學校統籌安排,確保學位供給。配套學校應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原則上辦成公辦學校。建設項目存在配套學校緩建、縮建、停建、不建等問題,在整改到位前,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10.加強“兩類學校”建設。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統稱“兩類學校”)建設。到2020年,基本補齊“兩類學校”短板,辦學條件達到省定基本辦學標準,經費投入與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育質量得到明顯提升,基本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家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裝備配備標準和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兩類學校”特點,合理確定“兩類學校”校舍建設、裝備配備、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辦學標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科學編制“兩類學校”建設規劃,實事求是確定建設項目和內容,形成“兩類學校”建設項目庫并制訂具體實施計劃。對布局規劃確需保留,且基本辦學條件未達到國家和省定標準的村小、教學點,由縣級政府根據實際安排投入,省財政安排一定額度的補助經費予以引導支持,同時嚴格落實“不足100人的教學點按照100人安排公用經費”的投入政策,維持鄉村小規模學校較高生均投入水平,逐步補齊鄉村小規模學校條件短板。切實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按照“建設一所、達標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統籌各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資金,省政府進一步加大對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投入和獎補力度,推動建設一批鄉鎮芙蓉學校,在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所軟硬件條件達標、教學質量較好的標準化寄宿制學校,切實提高鄉鎮寄宿制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改善師生生活設施條件,吸引農村學生回流。
四、堅持內涵發展,打造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
11.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辦學實際,按照同層次學校(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校)原則,采取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等形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推動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結對幫扶,建立縣域內工作目標同步、領導責任同步、工作職責同步、考核獎罰同步的幫扶機制,確保每所薄弱學校都有優質學校幫扶。各縣市區每年選派一定數量業務骨干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強化鄉鎮中心學校統籌、輻射和指導作用,推進鄉鎮中心學校和同鄉鎮的小規模學校一體化辦學、協同式發展、綜合性考評,實行中心學校校長負責制;將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教師作為同一學校的教師“一并定崗、統籌使用、輪流任教”。統一中心學校和小規模學校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教研活動和教師管理。
12.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優化教學方式。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指導。加強教學管理。要切實加強課程實施日常監督,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超標教學、違規統考、考試排名和不履行教學責任等行為。完善作業考試輔導。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建立學有困難學生幫扶制度,為學有余力學生拓展學習空間。
13.深化關鍵領域改革。學校要提高校本課程質量,校本課程原則上不編寫教材。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嚴禁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使用境外教材。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堅持以課程標準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依據,不得制定考試大綱。省、市、縣三級教研機構應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
14.實施“互聯網+教育”行動。建立覆蓋義務教育各年級各學科的數字教育資源體系,免費為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學校提供優質學習資源。實現農村學校寬帶接入率達到100%,鄉鎮及以上學校多媒體教室普及率達到100%,推動“數字校園建設覆蓋全體農村學校”。建設省級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和“湘教云”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千群萬課”農村網絡聯校群。以中小學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為領銜人,以學科、學段為組建基礎,在全省打造不少于2000個名師領銜的網絡教研聯盟。
15.減輕學校、學生、教師、家長負擔。要完善統籌協調機制,嚴格控制面向義務教育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等活動,未經當地教育部門同意,任何單位不得到學校開展有關活動。鞏固教輔材料專項整治工作成果,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學業負擔。鼓勵義務教育學校提供課后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愿申請參加。加強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建設,為學生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等服務。發揮民政部門和工青婦、關工委、志愿者等組織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活動,構建政府主導和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協同育人的格局。
16.實施義務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加大對教師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經費支持力度。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加快消除城鎮大班額,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從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發揮優質學校示范輻射作用,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對提高教育質量成效顯著和發揮示范輻射作用突出的學校,給予支持和獎勵。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用好監測結果。推廣應用優秀教學成果,宣傳推介重視教育、提高教育質量典型案例。
17.落實教育扶貧政策。從相關教育專項資金中切塊一定比例支持貧困縣。充分發揮教育精準扶貧“一單式”信息系統功能,抓好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精準控輟、精準資助、接力幫扶工作。積極探索邊遠、農村地區教師在服務期滿、達到晉職基本條件后自動晉職政策。
18.提升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條件保障。到2020年,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30萬人口以下、無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要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按標準落實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特教津貼。通過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五、堅持群防群治,創造學生安全就學環境
19.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將校園安全納入社會治理,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依法處理機制,堅決杜絕“校鬧”行為,維護教師、學生正當權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取締或規范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的網吧、電子游戲廳、KTV、流動攤點等影響教育教學的場所,加大對校園周邊噪音污染整治力度。落實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學校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等相關主體的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責任,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監管。
20.防范校園欺凌。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強預防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各方協同努力,形成防范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
21.按規定標準配齊配強學校專職保安。民辦學校配備保安所需經費由學校主辦者負責,政府主辦的學校配備保安所需經費由市州、縣市區財政預算全額保障。
22.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市縣聯動、部門配合、齊抓共管”,統一組織實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校車管理的實施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管理工作負總責,縣市區長為第一責任人。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專人維護學校交通安全環境,協調、配合、檢查督促并落實有關工作。
六、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23.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辦好義務教育作為重中之重,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履行義務教育的管理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中央要求落實職責,形成推進義務教育優質發展的合力。黨政有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科學教育觀、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要選優配強教育部門領導干部,特別是縣級教育局局長。推行縣級領導定點聯系義務教育學校制度。縣級黨委和政府每年要至少聽取1次義務教育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中小學校的校長(書記)任命由當地教育局征詢學校意見進行考查,提出任命名單,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任命。中小學校黨組織要把黨建工作融入辦學治校全過程,把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到學校工作各個方面。
24.強化督導評估。把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納入黨政領導干部考核督查范圍,并將結果作為干部選任、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強化教育教學督導,將其作為對市、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把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職行為、學校辦學水平、實施績效獎勵的重要依據。對辦學方向、教育投入、學校建設、教師隊伍、教育生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地方,要依法依規追究當地政府和主要領導責任;對違背黨的教育方針、背離素質教育導向、不按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等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和有關人員責任。
本意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