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信息公開年報
湖南省司法廳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湘政辦函[2008]131號)的要求,以及2011年度司法廳機關各處室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報告內容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以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幾部分構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m.acorahome.com)的子欄目“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湖南省司法廳門戶網站”(www.hnssft.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湖南省司法廳聯系(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5號,郵編:410011,電話:0731-84586345)。
一、概述
2011年,我廳繼續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省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揮廳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平臺作用,不斷加大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
(一)設立政務服務大廳,提高為民服務水平。
2011年,我廳在廳機關辦公樓一樓設立專門的政務服務大廳,下設三個便民窗口:律師業務窗口、司法鑒定業務窗口、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及仲裁業務窗口,對涉及廳機關的12項行政審批項目和法律援助咨詢、受理實行集中辦理。相關業務處室克服人員緊張的困難,在各個窗口都派有一名以上的工作人員負責咨詢和辦理工作。我廳進一步梳理了各窗口的辦事流程,還制定了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及服務規范等規章制度,受到來廳機關咨詢和辦理相關業務群眾的歡迎和好評。
(二)改版整合門戶網站,夯實信息公開平臺。
按照省政府“一級部門一個網站”的要求,我廳對廳機關內部已有的法律援助網、司法鑒定網、湖南公證網、司法考試網進行了資源整合,建立以省廳門戶網站為主網站,廳屬各部門網站為子網站的網站群。改版后的門戶網站分為四大板塊,即政務公開、行政動態、便民服務、交流互動,涵蓋原司法廳門戶網站、法律援助網、司法鑒定網、湖南公證網、司法考試網及市州司法局門戶網站和“兩局一院”(監獄管理局、勞教戒毒局、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門戶網站的內容,實現了一站式服務。
(三) 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展示良好形象地位。
2011年我廳全面更新了“基層法律工作者”、“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司法鑒定所及司法鑒定人”等各類司法行政基礎業務信息,確保信息內容準確有效,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知情權。配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開展的“向胡貴軍同志學習”專項活動,在廳門戶網站開設了宣傳專題,及時發布和更新相關新聞和信息,主動聯系省內各大新聞媒體對專項活動進行了深入報道。我廳積極創新信息公開方式,與湖南廣播電視臺法制周報社合作出品的《法制手機報》,免費向全省市縣區各級領導和普法骨干贈閱2000余份,現已成為普法宣傳的一個新陣地。這一創新性普法舉措,得到了司法部領導的高度肯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凡是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黨和國家的秘密,都實行公開。尤其注意從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入手,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予以公開,不斷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一)公開內容
我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職能。我廳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內設機構的相關信息。
2.規章文件。部分我廳及內設機構在2011年發布的規章文件。
3.規劃計劃。我廳及內設機構2011年的規劃計劃。
4.業務工作。部分我廳在2011年發布的司法行政業務信息情況。
5.其他。我廳在2011年發生的除上述四類以外的其他內容,包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要工作等信息。
(二)公開形式
1.互聯網。2011年,通過廳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526條。
2.信息簡報。2011年度,我廳共編發了《湖南司法簡報》32期、《司法行政快訊》18期,向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報送《湖南省司法廳信息專報》50余條。
3.廳機關辦公樓大屏幕。2011年在廳機關辦公樓大屏幕發布人事任免、會議通知等各類信息163條。
4.新聞媒體。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我廳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聯合省政府門戶網站就社會各界關心的《人民調解法》宣傳工作做了在線訪談和《司法行政業務知識調查》網上調查各一期,引起良好反響。據初步統計,2011年全年中央駐湘、省內主要媒體參與報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聞稿件達100多篇。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1年,我廳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次,經過相關審批,向申請人公開其申請的信息2次。
我廳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類信息及其它不宜公開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我廳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我廳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力引發舉報、投訴、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我廳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績,但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全系統統信息化建設硬件基礎與先進單位比較還有一定差距;二是在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方面還有欠缺。各業務處室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主要以兼職管理為主,一些信息公開不夠及時;三是信息公開的途徑、方式有待豐富,在如何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更加靈活、便捷、及時地公開信息、提供服務等方面還要加強探索。
為此,我們將結合工作實際,加大整改力度,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提供強大支持和有力保障。要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加快信息網絡建設,繼續發揮好廳門戶網站的“窗口”作用,實現信息資源的高效整合和充分共享。要結合省政府行政許可事項網上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盡快完善行政許可事項在線辦理、動態查詢等服務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要繼續健全完善政府網站、信息簡報、政府信息公開欄、電子顯示屏、服務窗口、公開辦事指南等公開渠道;要積極摸索和研究博客、微博等新興網絡載體在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與主流新聞媒體的聯系和合作,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的優勢,擴大司法行政的社會影響。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