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我省數字經濟發展將有法可依。5月31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條例有關情況。
條例突出“小快靈”,共26條,涵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數字技術和數字生態創新、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以及為數字經濟提供支撐保障等內容。
數字經濟的更好發展離不開整體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條例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要素保障三個方面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明政介紹。
比如,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機制。同時,條例在專業人才和人力資源支持、多元化資金投入、用地和用能保障等方面作了詳細規范,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全方位強化促進我省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素保障。
“公共數據基礎好、質量高、管理相對規范,蘊含著豐富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省數據局局長彭濤介紹,在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方面,目前,超過一半的數據屬于公共數據。
一方面,條例強調政府及其部門的作用,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編制公共數據開放目錄,依法依規、分類分級開放公共數據,加強公共數據治理和運營,有序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
另一方面,條例要求加強對企業和其他組織的引導,明確引導企業和其他組織通過產業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引入、應用模式創新、強化合作交流等方式,依法有序開放自有數據資源。
智慧城市建設是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在建設重點上,條例要求推動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向社區延伸,提升精細化、網格化管理能力,構建居家養老、兒童關愛、文體活動、家政服務、社區電商等數字化創新應用場景。在共同富裕上,條例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殘疾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群體在出行、就醫、養老、消費等方面的服務保障措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便利化。
(文/陳奕樊 郭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