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優化調整,防疫類藥品及醫療用品需求急劇增加。為了嚴把質量關,12月13日,湖南省藥品監管局調研組深入省內部分大型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調研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工作。
調研:核查來貨渠道、品種數量及銷售情況
調研組一行首先深入華潤湖南醫藥有限公司、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兩家省內大型藥品批發企業,在倉庫作業區實地調研,核查疫情防控用藥品醫療器械的來貨渠道、品種數量及銷售情況,并對企業物流運力保障情況進行了仔細了解。
國藥控股湖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申志華表示,企業當前正在盡全力保障防疫藥品和物資供應。一是加強制度保障,規范當前物資供應各流程,確保緊急狀態下各環節運行通暢;二是建立采購專班,全國尋找貨源,一些緊俏藥械通過給廠家打預付款,爭取優先供貨,常規藥品保證相應的庫存周轉量;三是科學調度分配,優先供應定點救治醫院和各醫療機構,全力保障老百姓用藥;四是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作業,保障防疫藥械快速供應響應。對供應的防疫藥械品種嚴格按照藥械相應質量管理規范,把好三關:首營審核關、入庫驗收關、出庫復核關,每批次藥械產品都隨貨附檢驗合格證明。做好進貨、驗收、儲存、備貨、復核、出庫、運輸、簽收等各環節的質量保障工作, 確保防疫物資從采購到供應全過程的質量安全。
調研組表示,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是保障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用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關鍵一環”,務必履行好進貨查驗義務,確保藥品購進渠道合法合規,質量安全有“源頭”保障。
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調研組一行在企業高架立體庫及零貨庫區的收貨驗收、復核發貨作業區進行調研,調研組向企業相關部門負責人詢問總部每日向省內門店的發貨品種、數量和頻次,并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智慧零售中心現場調取部分門店實時視頻監控,查看了執業藥師在崗情況和門店銷售情況,并囑咐企業應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開展好藥品零售環節的配送質量管理工作。
隨后,調研組一行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藥品流通企業座談會。會上,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曾令貴提出,全省各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各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總部要從服務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高度,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二要嚴格監管,確保防疫藥械質量安全。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執法,提升檢查頻次和力度,排查和防范疫情防控類藥械生產流通使用環節風險隱患問題,全省各藥品經營企業要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落實疫情防控社會責任,有效保障疫情防控類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三要竭盡全力,切實做好防疫藥械供應保障工作。省藥品監管局將加強與相關部門聯系,配合做好防疫藥械供應保障工作。省內各疫情防控藥械儲備企業應切實強化責任,認真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部署要求,多方籌措保障防疫藥械儲備、調配和供應,確保全省疫情防控類藥品醫療器械市場供應,為做好今冬明春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實基礎和保障。
提醒:企業依法經營,市民不盲目囤藥
記者了解到,國家疫情防控措施“新十條”出臺后,省藥監管局立即按要求調整相關規定,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應保持正常運營,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關停,鼓勵和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多方籌措貨源,保障人民群眾購藥可及性。
同時,湖南省“四類藥品”銷售管理也發生了一系列變化。廣大市民在省內零售藥店購買止咳、退燒、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時,不再對購藥人的信息及所購買的“四類藥品”信息登記上傳,無需出具健康碼、核酸檢測證明即可購藥。
省藥監局工作人員提醒,藥品零售企業要依法依規開展“四類藥品”經營活動,市民也不要盲目囤藥,要按照專家意見,合理用藥。
(文/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