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公告
嚴查防疫藥品用品及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違規行為
12月9日下午,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防疫藥品用品及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行為公告,進一步加強防疫藥品用品及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巡查檢查,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近期,隨著疫情防控政策優化調整,防疫類藥品及醫療用品需求急劇增加,部分醫藥用品價格明顯上漲。疊加防疫政策優化調整后群眾消費需求集中釋放及可能出現的冰凍嚴寒氣候等影響,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和出現價格違法行為的風險有所增加。公告要求相關經營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過程中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自覺維護市場價格和公平競爭秩序。
零售藥店及線上藥品經營者不得大幅提高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以及抗原檢測試劑、家用制氧機、體溫計等防疫藥品用品的價格;不得通過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大幅提高防疫藥品用品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防疫藥品用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
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費用,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檢測服務,不得高于當地公立醫療機構的檢測價格。各類檢測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檢測服務,應當主動在顯著位置公示價格,嚴禁對單純進行新冠病毒檢測者違規收取加急服務費、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對患者自測的,不得收取抗原檢測項目費用。
商超、超市及農貿市場保障貨源供應穩定,不得借用防疫政策優化調整及極端天氣等因素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糧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社區團購、跑腿代購及外賣等平臺企業加強合規宣傳,嚴格規范入駐商家、員工及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預防和制止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價外加價等違規行為;加強跑腿、代買等服務收費管理,做到明碼標價,不得隨意提高配送價格。
相關行業協會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公告提醒,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保存相關憑證,及時通過12315、12345平臺進行舉報。
(文/肖祖華 劉驕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