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件事主題
我要辦理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二、受理對象
自然人(農村村民)
三、申請條件
(一)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住房建設:
1、原有住房危舊或住房面積低于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標準,需要改、擴建;
2、因發生或防御自然災害,需搬遷;
3、確需分戶建房;
4、因征地拆遷或村莊建設需易地搬遷建房;
5、自愿放棄原分散居住的住房用地,向中心村和村民集中居住點集居;
6、經依法批準回原籍落戶或外來人口遷入,成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本集體經濟組織權益,符合申請條件需要新建住房安家;
7、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申請建房的其他情形。
(二)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不符合村莊規劃;
3、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
4、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改作生產經營用途;
5、原住房雖因項目建設征地被拆遷,但已得到安置;
6、所申請的選址土地權屬確有爭議未解決;
7、違法違章占地建設住房未處理結案;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四、須辦事項(證照)
1、自然資源部門-擬用地規劃-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2、鄉鎮-擬用地審批-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五、申請材料
村民申請建房,應當持下列材料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一)建房申請書;
(二)建房審批表;
(三)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家庭成員身份證明;
(四)住房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或者政府免費提供的設計圖,以及按照示范圖紙建設施工的書面承諾;
(五)拆舊異地新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權證明和同意自愿退出原宅基地、按規定復墾并交由集體經濟組織調劑處理的承諾書。
六、辦結時限(現場勘查等技術審查需說明)
總時限:資料齊全的,3 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結果送達
自核發之日起 5 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
1、鄉鎮政務中心統一出證窗口現場自取
2、快遞送達
九、咨詢電話
0731-87875191
十、監督投訴渠道
投訴電話:0731-12345
投訴網址:http://www.nxcity.gov.cn/webapp/nxxzf/hd/email/index.jsp
十一、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理地址:寧鄉市各鄉鎮人民政府政務中心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6 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二、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