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審核
二、事項類型:行政其他
三、辦理對象:自然人
四、辦理依據:《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第三條:嚴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屬于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關于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號)第三十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
五、法定期限: 1個工作日
六、承諾期限: 1個工作日
七、受理條件:購有經濟適用住房社會小區經適房、單位存量公房、單位自建經適房、經適貨補房的家庭。
八、申請材料: 1、《寧鄉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請表》原件;2、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復印件原件;3、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法律文書復印件 原件;4、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全額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5、未取得產權證的攜帶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棟證復印件(驗原件)、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確認單原件:6、繼承的提供繼承公證書(原件),判決的提供法院判決書和裁定書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法官證件(法官到場)、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7、《寧鄉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退款申請表》原件:9、房屋產權所有權證、未取得產權證產權需產權調查情況表 原件:10、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11、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法律文書復印件(驗原件); 12、繼承的提供繼承公證書(原件),判決的提供法院判決書和裁定書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法官證件(法官到場)、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13、公證委托書(原件)。
九、辦理程序:申請(申請人)→受理、審核→辦結
十、是否收費:否
十一、收費依據:無
十二、收費標準:無
十三、申請地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
十四、辦理地點:寧鄉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501號市民之家2樓
十五、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六、咨詢電話:0731-88980107
十七、投訴電話:0731-12345(寧鄉本地);0731-87212345(外地)
十八、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