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我要買賣二手房”
二、聯辦事項
(一)不動產登記
(二)核稅繳稅
三、辦理結果
(一)《不動產權證書》
(二)《契稅完稅證》
(三)《增值稅普通發票》
四、申請材料
(通用情形提交)
1.《買賣二手房申請表》原件
2.買賣雙方身份證或附照片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查驗原件
申請人方為企業單位需提交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提交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復印件)
3.完稅憑證原件
如需享受增值稅或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則需賣方出具已滿2年或5年可證明(以產權證或契稅完稅憑證時間為依據)
4.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賣方出具)
5.戶口本原件(買賣雙方均需提供)
6.賣方土地證原件
7.房產證原件(賣方提供)
8.購房合同原件(買賣雙方共同簽訂)
(特殊情形提交)
1.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僅用于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登記的情況需提交該項資料)
2.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僅用于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登記的情況需提交該項資料)
3.全部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含戶口簿或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查驗原件(僅用于買受人為未成年人申請登記的,應當由其全部法定監護人代為登記,提交該項資料)
4.結婚證、出生證原件(僅用于一家人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簿的情況需提交此項資料)
五、辦結時限
6個工作日
六、辦理層級
市、區縣(市)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登記費: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湘發改價費(2017)264號)。
八、結果送達
自核準之日起5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現場自取、快遞送達
九、咨詢與監督電話:
咨詢:0736-7258416、0736-7258417
監督:12345市長熱線、0736-7221200
十、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理地址:市、區縣(市)一件事一次辦窗口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我要買賣二手房
辦事指南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