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公場所以外地點單獨約見當事人、強制要求公證,增加企業成本……”9月20日,株洲市發布《株洲市不刁難企業負面清單(試行)》,企業遇到的155種刁難行為,可向株洲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舉報。
負面清單主要包括行政審批、監管執法、公平競爭、涉企服務、法治保障5大類,涉及20個領域,共155條。
行政審批類對企業開辦、項目建設、政務審批、不動產登記等4個領域的審批服務行為進行梳理,共明確27條刁難企業的行為。其中,未落實“一窗通辦”“一網通辦”要求,讓企業在市場監管、公安、稅務等多部門多窗口來回跑,多頭遞交資料的均屬刁難企業行為。
監管執法類對市場監管、勞動力市場監管、納稅、跨境貿易、生態環保、城市管理等6個領域的監管執法行為進行梳理,共明確61條刁難企業的行為。對無故約談或約見監管服務對象,施壓力、拉關系、謀私利以及選擇性執法、野蠻執法、以罰代管,濫施自由裁量權謀取私利等行為“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為有效監督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株洲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設立舉報電話,負責處理企業投訴。
(文/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