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索引號:430S00001/2018-03891文號:湘政辦發〔2018〕68號統一登記號:HNPR—2018—01051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公開范圍:全部公開信息時效期:2023-12-01
簽署日期:2018-11-02 登記日期:2018-11-02所屬機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所屬主題:發文日期:2018-11-02公開責任部門:省政府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8〕6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推進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務

  (一)分級分類管理涉企行政審批事項。

  1、分類細化具體管理措施。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對納入全國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的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進行改革。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逐項制定監管制度。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逐項制定備案管理辦法。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要逐項制定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要逐項制定相應管理辦法,明確監管措施,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對優化準入服務的事項,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要大力精簡審批材料、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下放審批權限,逐項編制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推行“四辦”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提升審批服務效能。

  2、分級推動改革事項落地。對由國家有關部門作為審批機關的改革事項,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做好工作對接服務,加強行業監管,確保相關改革事項在湖南落地實施。對由我省各級各有關部門作為審批機關的改革事項,各有關部門要逐項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舉措,積極推廣有關試點取得的成功經驗,大力簡化審批材料和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加快推進涉企行政審批改革事項落地實施。省級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針對具體改革事項,細化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逐項制定出臺全省統一的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管理措施。

  (二)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對全省“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在我省已推行的37項涉企證照事項“多證合一”的基礎上,將“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通過“多證合一”改革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切實承擔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全面推行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構建全省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推動市場監管日常檢查“雙隨機”方式全覆蓋,檢查結果全面公開。推進“互聯網+監管”,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做到“一次檢查、全面體檢”。

  (四)進一步推進信息歸集共享。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共享交換“證照分離”改革信息,省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將市場主體相關信息推送告知“證照分離”改革各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應當將備案事項和后置審批事項信息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反饋給省市場監管局記于相對應市場主體名下,并對外公示。各相關部門要加快改造優化本部門信息系統,確保在2018年11月5日前實現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的互聯對接。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證照分離”改革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明確事項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范圍表述等內容,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層層壓實責任,確保積極穩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要牽頭推進全省“證照分離”改革,省審改辦要牽頭推進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省級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夯實基礎工作、主動承擔改革任務;要加強工作溝通和協調,指導各市州、縣市區積極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要在2018年11月5日前將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管理措施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報省市場監管局備案,并在本單位門戶網站上公布。要全面梳理“證照分離”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要盡快按程序修改、廢止或提出修改、廢止建議。

  (二)強化宣傳培訓。要創新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要強化督查問責,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予以通報表揚;對遇到的問題,要加強指導,幫助解決;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要嚴肅問責。

  附件:第一批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清單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責任編輯: 羅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