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常房金管〔2024〕2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更好滿足繳存人員的住房需求,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現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試點)。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繳存人員,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
二、降低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比例。購買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繳存人員提供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首付款金額由本通知公布前的不低于房價的20%調整為不低于房價的15%。
三、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額及放寬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原則上按實際租房金額提取,提取最高限額由本通知公布前的800元/月提高為1200元/月。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額在1200元/月的基礎上增加25%,即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額為1500元/月,三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額為1800元/月,以此類推。
四、擴大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既有多層住宅小區增設電梯均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放寬保留月對沖余額條件。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月對沖業務,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留足六個月還貸金額。
六、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單職工或夫妻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80萬元。
以上調整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