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調整2025年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清單的通知
湘醫保招采函〔2025〕49號
各有關企業:
按照《關于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管理的通知》(湘醫保函〔2023〕5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擴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范圍,更好滿足群眾就醫用藥需求,現就優化調整2025年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清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調整范圍。按照湘醫保函〔2023〕56號文件遴選原則、規則和要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清單全面調整,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清單(2025版)。其中,按照《關于改革完善基層藥品聯動管理機制擴大基層藥品種類的意見》(國衛藥政發〔2024〕38號)和《關于推行“湘醫保·心服務”惠民提效28項舉措的通知》(湘醫保發〔2025〕16號)相關要求,將治療高血壓病、糖尿病、慢阻肺病、塵肺病、血吸蟲病的相關化學藥品和生物類似藥全部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清單。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集采中選產品全部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清單。
二、價格采集范圍和時間。以2025年7月25日17時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即“湖南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招采管理系統”)掛網藥品價格信息為標準,其中我省“不活躍區”藥品信息不納入清單信息采集范圍。
各相關企業可在采集時限前按程序調整掛網價格。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