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房〔2019〕43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產局:
為進一步優化我省房地產市場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進一步降低涉企保證金繳納標準,推行以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
二、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中,核定等級及資質延續、變更時,可不再提交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驗資證明、固定經營場所證明;資質延續時,專業技術人員審查實行告知承諾制。
三、母公司或集團公司綜合實力具備二級及以上房地產開發資質能力,且上年度信用優秀的,經母公司或集團公司書面承諾,其全資子公司可以承擔同期開發總規模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綜合開發、小區土地開發、房屋及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開發經營業務,或與其投資能力相當的工業民用房屋的開發經營業務。
四、進一步轉變理念,創新工作方法,根據自身職責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切實減少對企業的干擾。
五、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制定出臺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和行業協會商會問計求策的操作辦法,完善與企業的常態化聯系機制。
各地要認真梳理分析本地區房地產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政策落實中的“堵點”,切實承擔優化本地區營商環境的職責,主動對標先進,加強學習借鑒,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有關政策的具體辦法。
本《通知》自2019年4月2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4月1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