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發〔2020〕5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屬機構:
《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計劃》已經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2日
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計劃
為鞏固提升我州“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效,切實解決企業群眾最需、最盼、最急、最難、最堵問題,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令第722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56號)精神,州人民政府確定2020年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1.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堅持依法放權、宜放則放的原則,承接好省下放行政許可事項,下放一批管理審批權限,嚴格執行《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大鄉鎮社會經濟管理賦權力度,做到“應放盡放”“應接盡接”。大力推進吉首市、湘西經開區兩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司法局、州委編辦及州直相關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2.推動政務服務導則落實。以《湘西州政務服務導則》為基準,加快縣市、鄉鎮政務中心實體平臺建設,完善村級便民服務大廳功能,優化服務窗口設置,全面落實“三進”(人進、權進、事進)。優化政務服務旗艦店,加快電子證照系統、電子印章應用和管理。推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APP建設,實現政務服務掌上辦,打造24小時“不打烊”數字服務。著力推進窗口辦、網上辦、自助辦、一次辦、就近辦、幫代辦,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新模式,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智慧辦、州大數據中心、州政務服務中心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3.推進“一件事一次辦”等改革。圍繞省200件“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完成流程優化、窗口整合、系統對接、材料整合等全鏈條,確保“一件事一次辦”在州、縣兩級政務中心全覆蓋。落實好14項共享應用的高頻電子證照事項(第一批)、81項“一網通辦”事項(第一批)。全面推進139項鄉鎮政務服務事項、69項村(社區)政務服務事項落地落實。(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政務服務中心、州大數據中心、州智慧辦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4.強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應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完成四級電子政務外網全覆蓋,推進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平臺互聯互通,解決“二次錄入”問題,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優化完善、推廣應用及與智慧湘西公共技術平臺對接,實現政務服務領域數據共享,力爭政務服務事項100%納入一體化平臺辦理。優化鄉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應用“互聯網+監管”系統,厘清部門法定監管職責。(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州智慧辦、州大數據中心、州政務服務中心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5.推進各類清單規范化。及時調整發布政務服務高頻事項、一網通辦事項清單。完善權力事項梳理匹配,完成全州四級統一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清理和發布。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力爭申請材料壓縮10%以上,持續公布和落實保留證明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事項等清單。(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司法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6.深化交通運輸領域簡政放權。推進稅務進駐州級車管大廳、縣級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全覆蓋、縣級小型汽車科目二、科目三考場建設。下放省際、市際、縣際毗鄰縣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危貨除外)誠信考核至縣級。實行貨運車輛安全技術、綜合性能、尾氣排放檢驗檢測重復項目“三檢合一”。水上貨運收費、口岸收費、處罰事項實行清單管理。(牽頭單位: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環保局、湘西海關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7.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州、縣兩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部進駐本級政務中心,審批事項嚴格按照公布的審批指南、流程圖辦理,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審批和受理的在線辦理率達100%,實現“一網通辦”“不見面審批”。各類園區、經濟開發區及新區管理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礦產資源、節能、環境影響、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水資源、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安全等評估評價論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制定區域評估細則。落實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18年版),對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項目等一批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項目,統一不再納入環評管理。(牽頭單位:州住建局、州發改委、州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8.深化不動產登記改革。進一步落實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服務,全面完成縣市不動產抵押登記便民點設立,推進鄉鎮不動產登記受理窗口設置,推廣不動產登記“零跑腿”“零見面”和自助打證等業務,將一般登記、抵押登記辦理時間壓縮至4個工作日內,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和登記場所自助查詢服務。(牽頭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州住建局、州稅務局、人民銀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9.壓縮基礎公共服務事項獲取時限。水、電、氣、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事項全部入駐本級政務大廳辦理,報裝接入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服務標準、服務流程、辦理時限、資費標準等實行清單管理,實現客戶報裝在線化、定制化、透明化。壓縮高壓、低壓電力報裝時限至25個、3個工作日內,壓縮城市供水、供氣報裝時限至10個工作日內。(牽頭單位:州住建局、國網湘西供電公司;責任單位:州通管辦、州發改委、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政務服務中心、吉首自來水公司、華潤燃氣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0.強化水、電、氣行業監管。加大水、電、氣行業監管力度,規范市場行為,開展電力獲取全流程第三方評價評估、電力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單位:州住建局、州工信局;責任單位:國網湘西供電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1月底完成)
11.提高稅費辦理效率。嚴格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3.0版)》,實現省規定的149個即辦事項即時辦結,29個并聯事項“最多跑一次”,解決納稅人“往返跑、多頭找”現象。(牽頭單位:州稅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2.推進變相審批清理。清理規范目錄、備案、計劃、規劃、登記、注冊、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管理措施,對需保留的按要求編制事項清單并明確辦理規則及流程,同時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3.組織開展中介脫鉤清理。落實上級關于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工作部署,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州發改委;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4.建立中介服務超市。完成全州統一的網上、實體兩個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出臺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和信用評價、懲戒、淘汰機制,規范收費行為。(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政務服務中心及相關州直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8月底完成)
15.規范行業協會商會認證評比行為。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認定、認證、評比行為,對未獲法律授權或未按規定承接的由行業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獲法律授權或按規定承接的由行業管理部門加強規范管理,確保行業協會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職業資格認定、認證等行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牽頭單位:州民政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0月底完成)
三、進一步降低企業綜合成本
16.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落實月銷售額10萬元及以下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減征“六稅兩費”規定。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到16%、失業保險總費率降到1%政策。(牽頭單位:州稅務局、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7.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持續加大涉企收費監管力度,曝光一批違規收費典型案例。依法清理公布2020年涉企政府定價經營性服務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牽頭單位:州財政局、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7月底完成)
18.降低企業水、電、氣成本。合理確定城區園區特定經營性用水價格,嚴格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大工業優惠電價政策,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牽頭單位:州發改委;責任單位:吉首自來水公司、國網湘西供電公司、華潤燃氣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19.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進“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落地。引導鼓勵銀行機構增加三年期以上中小微企業貸款、信用貸款比例,開展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抵押等業務。持續開展“百名行長聯千企”、應急轉貸、無還本續貸等。強化金融機構監管,提高貸款審批效率,規范收費行為,除貸款利息和擔保費外不得以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牽頭單位:州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州財政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銀保監分局,州直各金融機構,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0.降低物流成本。加大招商力度,持續推進商貿綜合體、物流園、農村電商等項目建設,進一步完善物流體系。(牽頭單位: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1.加大涉企政策兌現力度。設置招商引資幫代辦、優惠政策兌現、人才服務窗口,及時受理兌現有關政策。做好2019年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回頭看”,及時將賬款按時支付給相關企業,確保2020年不新增欠款,加快完善清欠長效機制。建立州、縣兩級政府招商引資領域信用承諾公示制度。(牽頭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工信局、州商務局;責任單位:州委組織部、州財政局、州人社局、州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四、進一步維護公平公正市場秩序
22.組織開展營商環境政策清理。將涉及營商環境的政策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文件,納入清理范圍,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抵觸的,予以廢止;不一致的,予以修改。將《條例》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內容,納入“七五”普法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和教育。(牽頭單位:州政府辦、州司法局;責任單位:州優化辦及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5月底完成)
23.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落實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及職稱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涉企資格、資質、上崗類培訓考試項目,持續清理執業準入證、上崗證、資質證等,強化職業資格監管,及時調整、發布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牽頭單位: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4.突出解決“照后不營”問題。積極推進一般市場主體領照即開業,對市場監管領域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分類改革,推行事項清單管理制。繼續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優化審查審批模式。按要求在食品、特種設備等領域實行行政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公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5.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辦理環節不超過4個、審批材料不超過7份,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在2個工作日內,其中全程電子化系統辦理登記占比達80%以上,力爭實現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用工信息登記、銀行預約開戶全流程在線申報。(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州稅務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6.簡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簡化企業普通注銷程序,實行企業注銷“一網”服務,拓展企業簡易注銷適用范圍,壓縮公告時間,實現注銷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7.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并公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清單、企業年度抽查計劃,企業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為依托,集中公示抽查檢查結果。(牽頭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廣電局、州應急管理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28.推進信用監管。完成信用平臺升級改造,設立市場主體信用“黑名單”。全面完成州、縣兩級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信用監管效能。(牽頭單位:州發改委、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6月底完成)
29.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制定執法公示、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辦法。制作行政執法流程圖、行政執法服務指南、執法文書樣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出臺《執法人員清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音像記錄事項清單》《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牽頭單位:州司法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30.加強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簡化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流程,縮短時限,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過程透明、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購辦事效率,對采購計劃備案即到即辦,非標方式批復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6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州發改委、州財政局;責任單位: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31.建立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涉企政策制定要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出臺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牽頭單位:州發改委;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4月底完成)
32.強化法治環境建設。按要求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發布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報告和典型案例。依法嚴懲影響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強攬工程、強買強賣、“套路貸”、暴力討債、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牽頭單位:州中級人民法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責任單位: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33.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等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和載體,繼續推進事項公開、流程公開、收費公開、證明材料公開、辦理結果公開“五公開”常態化。著力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各縣市及鄉鎮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并公開,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牽頭單位:州政府辦、州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州直各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五、進一步強化政策執行落實
34.完善政企溝通渠道。定期召開企業座談會,建立中小企業服務熱線、營商環境投訴專線;規范“12345”政府服務熱線運行管理,規范熱線服務流程標準,豐富更新知識庫,推進政務服務熱線整合;加大“州長信箱”群眾來信辦理力度。(牽頭單位:州政府辦;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優化辦、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政務服務中心、州信訪局及州直相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35.建立問題破解機制。建立健全問題發現、分析、破解機制,按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區域對收集到的問題進行分類整理,形成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及時進行交辦督辦明確完成時限,切實壓實工作責任,把企業群眾是否滿意作為問題整改的唯一檢驗標準,實行問題破解預案銷號管理。(牽頭單位:州政府辦;責任單位:州優化辦,12月底完成)
36.持續開展評議評估。建立工作推進現場評議制度,增加企業、群眾評議主體占比,把現場評議面延伸到縣市區。全面構建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體系。結合世行指標、上級要求及自身實際,建立綜合評估加降低企業成本、最多跑一次、工程項目審批“1+3”評估體系,開展年度營商環境評估。(牽頭單位:州優化辦;責任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統計局、國家統計湘西支隊,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1月底完成)
37.完善日常推進機制。整合“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智慧湘西建設三個領導小組為1個領導小組,在小組內設置“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智慧湘西建設三個工作組,厘清職責,強化協同配合,全面推進政策落實。建立完善問題銷號、工作計劃落實一月一調度機制。(牽頭單位:州政府辦;責任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優化辦、州智慧辦、州政務服務中心,2月底完成)
38.強化業務培訓指導。一季度開展一次業務集中培訓、現場觀摩指導會議,不定期組織開展現場觀摩學習和外出學習培訓。(牽頭單位:州政府辦;責任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智慧辦、州優化辦、州政務服務中心,12月底完成)
39.加強氛圍營造。加強對改革典型經驗做法的總結宣傳和復制推廣,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對市場主體關注的重點難點及時研究解決,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牽頭單位:州優化辦;責任單位:州直相關單位、縣市人民政府及湘西經開區管委會,12月底完成)
40.實行獎懲制度。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及智慧湘西建設工作進行專項考核并進行表彰,同時,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實行獎懲制度。(牽頭單位:州政府辦;責任單位:州政府督查室、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智慧辦、州優化辦、州政務服務中心,12月底完成)
此外,州政發〔2019〕1號文件其它指標任務同步推進。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明確專抓機構,結合實際針對任務出臺區域實施方案;州直牽頭部門要針對牽頭任務結合省《貫徹執行<優化營商環境案例>責任分工表》(湘發改公管〔2019〕961號)《復制推廣借鑒京滬兩地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責任分工方案》(湘發改公管〔2020〕20號)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人、實施步驟、實施時間和實施要求等,出臺專項實施方案。2月底前將方案報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辦公室(聯系電話:0743-872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