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在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去年,經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國發〔2021〕12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召開省委常委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明確要求“對標中央《關于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抓緊研究我省貫徹落實舉措。”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大力實施“強省會”戰略,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的重要載體和紐帶作用,以貫徹落實國發〔2021〕12號文為契機,我們廣泛收集相關訴求,并深入研究《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積極借鑒上海、廣東、天津、江蘇等自貿試驗區先進政策和經驗,在此基礎上起草形成了《深入推進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考慮
建立湖南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
湖南自貿試驗區設立一年多來,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改革創新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目前,《總體方案》121項改革試點任務實施率達95.04%,《實施方案》321項具體落實舉措實施率達95.64%,形成了“郵快跨”業務集約式監管、進口轉關貨物內河運費不計入完稅價格、外國人來湘工作管理服務“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等47項制度創新成果,其中全國首創23項。
《若干措施》緊緊圍繞國發〔2021〕12號文的要求,充分結合湖南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和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市場導向,兼顧當前和長遠,注重精、實、新,進一步推動運用改革方式解決開放發展中的問題,著力打造湖南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方案2.0版,將改革創新貫穿自貿試驗區建設始終并向更深層次推進,加快形成制度型開放新優勢。
三、主要內?容及特色
《若干措施》共4個部分、15項創新舉措,主要包括促進貿易投資創新發展、加快開放通道建設、激發改革創新要素活力、切實推動改革創新落地落實。
一是突出內外貿一體化,促進進口貿易提質增效,申報設立首次進口藥品和生物制品口岸,爭取國家支持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藥品試點,探索開展跨境電商新零售試點,爭取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全省首個市內免稅店,切實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二是推動先進制造業與新業態的融合發展,深入推進工程機械二手設備出口,深化保稅維修再制造業務發展,研究出臺省級保稅維修和進口再制造業務管理辦法。三是創新開展跨境投融資,引入符合條件的外資和境外投資基金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工作,拓寬外資渠道。四是支持金融業態創新發展,爭取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全省首個金融租賃公司,積極開展飛機、船舶、工程機械等大型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五是加強集約靈活用地,在自貿試驗區內推行新型產業用地(M0)政策試點,在全省首提產業用房分割轉讓的比例最高可到60%。六是加強數據要素集聚,鼓勵有條件的片區建設區域性數據服務中心和邊緣數據中心;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探索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七是開展貿易調整援助工作試點,探索建立適應國內外貿易環境的新型補償機制,幫助企業適應外部環境,促進外向型產業健康發展,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八是研究設立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基金,加強制度創新研究孵化和成果轉化,著力培育一批新興產業領軍企業。